2010年10月31日 星期日

當球懸在球洞區時該怎麼打?

當球懸在球洞區時該怎麼打?
所謂的球洞區(putting green)在高爾夫運動初期它並不是一條專門術語。當時,Green這個詞是泛指球場的全部區域,通常是一片放牧草場或者公共草地,也就是說以前無論是發球區、球道區、球洞區或者是長草區,它們其實是沒有區別的,皆稱為Green
  隨著高爾夫球運動逐漸盛行,狀況球的問題也逐漸增加,其中,盤懸在球洞邊的球之處理方式,對於高球規則制訂者來說往往是一件難以對付的情況。因為規則中規定球員是不得挪動正在移動著的球,但是卻未規定到底允許球員有多長的時間來等待他所認定的球落入洞內呢?因此以往也出現了許多球員等待的時間超過了1分鐘的事例,所以在1964年規則作了相應的修改,即允許在幾秒鐘之內決定此球是否處於靜止狀態。
  但是,這樣的規定是含糊不清的,所以在1984年,又改為允許10秒鐘之內的等待。所以在1985年美國公開賽上,Denis Watson因在球洞邊耗費了35秒鐘的時間來等待小白球落入洞內,因而遭到被罰兩桿的處罰。此後,1988年才又制訂了相應的現行規定。現在,如果球在10秒鐘之後才落入洞內,他就應在該洞的分數上加上一桿罰桿。因為高球規則並不鼓勵時間過長地等待,因此無論使用那種辦法,這名球員的桿數記分都將會是相同的,但是如果他超過時限地等待,則將依據規則6-7(不正當延誤;延緩打球),給予兩桿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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